常州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再获佳绩 |
发布日期:2019-02-15 |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8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苏农办法〔2019〕1号),常州市共有4份案卷被评为2018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此次评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各市推荐的103份参评案卷经过专家集中评审,共有24份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其中,我市选送的4份案卷上榜,占了优秀案卷的六分之一,分别是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办的“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马辰昊、刘维扬)、溧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经营劣兽药案”(戴庆荣、史立人)、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办的“经营假农药案”(高伟、孙军华)、武进区农业执法大队承办的“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卞国明、陈明飞),成绩喜人,案卷质量获省厅表扬。 行政处罚案卷是反映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的重要载体,案卷质量是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执法支队坚持以依法行政、执法实务、案件查处、案卷制作、案卷评查等工作为重点,按照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执法队伍的要求,创新学习平台和方式,不断丰富“每月执法论坛”学习内容,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工作水平,为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不断提高、屡获佳绩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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