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类型: | 咨询 |
| 信件标题: | 建议将阿拉斯加雪橇犬列入常州市禁养烈性犬名录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本人是常州市新北区居民,现依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正式建议将阿拉斯加雪橇犬列入本市禁养烈性犬名录,事实与理由如下: 1. 阿拉斯加已出现明确攻击人行为(牵绳状态) 小区内一户饲养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在主人牵绳情况下,多次出现主动冲人、攻击倾向,险些伤人。该犬体型巨大、力量极强、攻击性明显,对居民(尤其老人、小孩、孕妇)构成严重人身安全威胁。 2. 同户拉布拉多频繁爆冲、扑咬他人犬只(两次失控) 该户同时饲养拉布拉多,已两次发生牵引失控、爆冲扑向我家规范牵绳的小狗,造成犬只冲突与惊吓;阿拉斯加也会同步跟随冲闯,单人完全无法控制3只大型犬,遛狗安全完全失控。 3. 一户多只大型犬,严重违反限养规定 该户在重点管理区同时饲养阿拉斯加、拉布拉多、土狗共3只,违反《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的强制规定,长期超养、违规遛狗,拒不整改。 4. 阿拉斯加符合禁养条件,省内多市已禁养 阿拉斯加属超大型犬,成年体重、肩高、爆发力均不适合城市高密度小区饲养;南京、无锡等江苏多地已将阿拉斯加列入禁养名录。常州现行31种禁养犬未包含,但实际危险度已达到甚至超过部分禁养犬。 综上: 阿拉斯加有攻击人行为、高危险 拉布拉多多次爆冲扑犬、管控失效 一户养3只大型犬,严重违法 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减少恶性伤人风险,恳请贵局将阿拉斯加雪橇犬(含混血)列入常州市禁养烈性犬名录。恳请贵单位予以重视,为小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此致 敬礼! |
| 留言时间: | 2026-04-16 |
| 回复时间: | 2026-04-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意见我们已收悉。养犬管理条例是公安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我们会及时将您的建议与常州市公安局做好沟通,非常感谢您的建议,祝您生活健康,家庭幸福。 |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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