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想了解一些政策上的数据如何理解 |
信件内容: | 有一些政策上数据不是太明白是如何计算的,期盼能解惑。 1、江苏省犁耕深翻机械化还田率52%,是什么概念?是这块田产生的52%的秸秆都还到这块田吗?那剩余的都是离田综合利用吗? 2、离田率10%是怎么计算的?是秸秆产生量乘以10%吗? 3、综合利用率96%与离田率10%以及机械化还田率52%,之间的关系是? (非投诉类信息,有些疑问想了解和学习,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4-05-11 |
回复时间: | 2024-05-17 |
回复内容: |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全省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稳定在52%,下达各地的任务也是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2%,是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面积占稻麦种植面积52%。生态型犁耕深翻也属于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一种形式。 2.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子系统统计标准,秸秆离田率测算是秸秆离田量除以秸秆可收集量,离田率10%就是秸秆可收集量乘以10%。秸秆产生量是大于秸秆可收集量的,因为秸秆在生长过程中有自然脱落等情况,这部分秸秆是不可收集的。一般秸秆可收集量占秸秆产生量的73%左右。 3.秸秆综合利用率等于机械化还田率与离田率之和,2023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6.34%,其中机械化还田率为83.32%,离田率为13.02%。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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