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投诉 |
信件标题: | 关于鱼塘水面使用权证 |
信件内容: |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农民开荒种地,废弃鱼塘养殖,分户到个人,我父亲从1980 年开始经营鱼塘,并在农林局办理了水面使用权证,,一直经营到现在,经营鱼塘这么多年一直遵守权证的要求规定,今年以来,村委要收回我家鱼塘的经营权,归村名小组所有,没有通过我家允许,强制执行小组公投,直接说水面使用权证已经无效,我想维护自身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贵局代表农民切身权益,给我讨回公道 此致 敬礼 |
留言时间: | 2021-03-08 |
回复时间: | 2021-03-12 |
回复内容: | 请你在权证办理的市辖区县农业农村局咨询法律法规,按相关条款要求申办。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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