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下的生活补助费用 |
信件内容: | 你好,领导。 根据:武人社【2019】65号文件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程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1. 并没有我前封咨询信里面,领导提到的是从2020年开始实施执行的字眼。2.去年办理征地事宜的缴费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23日左右,是在有关该文件发布的时间段里面,时间也是在该号文件里面提到的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时间内。 3.既然有新的政策文件在完善中,为何要求被征地农民限期一定要交清费用? 为何仍是按照2006年的文件针对16周岁以下的是6000元的补助,当中相差12年的生活水平? |
留言时间: | 2020-07-20 |
回复时间: | 2020-07-22 |
回复内容: | 请致信或致电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6310141)、人社局(联系方式,联系区农业农村局时咨询)咨询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武进区农业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