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土地经营权
信件内容: 现有部分鱼塘土地承包协议即将到期,原承包人是同一村委人员但不是该土地村民小组村民,现该土地村民小组通知要求将该部分鱼塘12月底协议到期单独圈出然后准备给本村民小组内部承包(承包前该部分鱼塘是独立的,承包人是相邻鱼塘为经营方便打通的),变相取消原营人的竞标资格,将给原承包人带来不小的损失且无补偿,请问该村民小组做法是否合情合法?原承包人可否要求该村民小组进行经营权公开竞标参与公平竞争,竞标不到然后再对该部分鱼塘单独圈出。
留言时间: 2017-11-06
回复时间: 2017-11-08
回复内容: 已电话回复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