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土地经营权 |
信件内容: | 现有部分鱼塘土地承包协议即将到期,原承包人是同一村委人员但不是该土地村民小组村民,现该土地村民小组通知要求将该部分鱼塘12月底协议到期单独圈出然后准备给本村民小组内部承包(承包前该部分鱼塘是独立的,承包人是相邻鱼塘为经营方便打通的),变相取消原营人的竞标资格,将给原承包人带来不小的损失且无补偿,请问该村民小组做法是否合情合法?原承包人可否要求该村民小组进行经营权公开竞标参与公平竞争,竞标不到然后再对该部分鱼塘单独圈出。 |
留言时间: | 2017-11-06 |
回复时间: | 2017-11-08 |
回复内容: | 已电话回复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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