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野生动物经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本人想在凌家塘水产批发市场经营 养殖青蛙销售批发   青蛙来源属于泰州市养殖场人工养殖 养殖场的营业执照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 还有经营利用许可证都齐全  现在在常州进行批发销售还需要办理哪些证件?还有办理这些证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望领导看到后答复  非常感谢!
留言时间: 2017-10-15
回复时间: 2017-10-20
回复内容: 您好。出售养殖的青蛙,需提供合法来源、固定的经营利用场所等证明材料,具体办理事项可向市林业工作站作进一步咨询,电话81667960。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电话:0519-8568222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