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的二十大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统一部署,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渔业渔政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各辖市、区,对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部分镇、街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辖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查组查阅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台账,听取各地相关工作汇报,与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压实执法监管责任,紧盯问题隐患,切实做好重点品种的日常检查和常见违法行为的查处。在相关镇、街道,督导组详细了解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快形成“区域定格、网格定岗、岗位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督导组一行还来到部分水产养殖单位,现场检查养殖生产、用药、销售记录情况,对投入品仓库和养殖塘口现场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了养殖户生产和销售情况,督促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各项规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今年全市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查获18起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起。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总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品种、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确保管罚并重,切实保障好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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