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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风采展示(三)
发布日期:2022-09-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我自是年少,韶华倾负”,扎根乡土,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就是她坚守的初心。她就是徐珊,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王母观村民委员会会计,2012年,徐珊大学毕业选择来到农村,历任劳动协管员、副社长、会计。十年来,她以出色的业绩,荣获常州市统计工作“先进个人”、金坛区统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调员”、金坛区指前镇“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012年底,刚参加工作的徐珊就分配到一项重要工作,丹金溧漕河航道升级工程需征用23个农户的11.8亩土地。由于当时农村村民对国家征地换保障政策不理解,大家产生抵触情绪,不愿意用土地转换社保。她在寒冬腊月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政策,

为村民算出了一笔有利于他们的经济账,最终赢得所有村民的信任和支持,顺利完成了此项工作。时至今日,当年转保的村民提及此事,都赞不绝口。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

十年的基层工作让徐珊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政治民主、生态文化多元发展的时代,一些经验主义的行政行为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要向服务型政府和责任型政府转变,靠的是“法治”。她通过学习,努力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积累。

“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必须依法办事,尤其是村干部,首先得自己学法懂法。”这是徐珊常说的一句话。工作任务重,她把书和笔记本带在身边,利用空闲时间、运用多种渠道学习法律法规。她深信坚持不懈,就会取得成效。

金坛开放大学开设了法律专业培训班,徐珊第一时间报名参加,聆听讲座,研究案例。工作中遇到法律上的难题,她总是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真正做到带着问题学,带着观点钻,带着想法研。

徇私枉法的事一件不做,来路不正的钱一分不拿

“把法律作为做事准则”,这句话写在徐珊随身笔记本的首页。身为一名村会计,她不敢有丝毫懈怠,“徇私枉法的事一件不做,来路不正的钱一分不拿”也成为她铭刻在心底的诺言。她自费在办公室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时刻自我监督、自我规范。

2017年初冬,承包本村集体土地的王老板因合同即将到期,萌生送礼的想法,找到徐珊,希望能打通关系直接继续签订承包合同。徐珊指着头顶的摄像头告诉他:我办公室的摄像头联通上级机关,如果你想继续承包集体土地,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我们村干部没有这个权力。这件事让王老板对徐珊有了新的认识,每当说起徐珊,他总会点头赞道:“这个丫头不得了,是个讲原则的人啊”。

学法就要用法,让法治之花扎根乡村土壤

王母观村进城居住、工作的村民较多,留守村中的大多数村民年龄大,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村民之间矛盾纠纷多,推动村居法治文化建设迫在眉睫!

2016年初,留守老人李大爷打算在自家门前搭建杂物间,但因建筑面积不足等因素,打算借用邻居家的院墙,遭到邻居王大爷的极力反对,两位老人发生激烈的口角。徐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两位老人现场握手言和,一场邻里之矛盾迎刃而解。

除了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徐珊也会利用村民大会,邀请专业律师来答疑解惑。近年来,在她的不断努力下,王母观村的村民遇事必讲法,聊天也谈法,邻里矛盾逐年下降,徐珊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她谦虚地说:“这是我作为一名基层村干部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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