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专题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案件公开 >> 内容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常农(渔政)罚〔2019〕6号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常农(渔政)罚〔20196

 

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刘强

 /

 /

20191015日,当事人在天宁区郑陆镇焦溪东街后巷旁附近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且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获物若干。

没收渔获物,没收渔具,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持处罚决定书到江苏银行(账号051001)缴纳罚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1118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2010 www.czagr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
主办: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3-4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220 电子邮件:nlj022@163.com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84  苏ICP备05003616号